超期未报货物的处理
对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
(1)属于《法检目录》范围的,检验检疫费用和其他变卖处理实际支出的费用从变卖款中支付。
(2)变卖所得的价款,扣除相关费用和税款的顺序(重要考点)
拨付变卖处理支出的费用——运费、装卸、储存费用——进口关税——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和消费税)——滞报金
(3)有余款的,自变卖之日起1年内,经进口货物收发货人申请,予以返还。
(4)收发货人应按照规定,补办进口申报手续。
什么是超期未报货物
超期未报关货物是指收货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3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进口货物。
超期未报货物的范围
(1)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专线出口要多久,超过3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进口货物。
(2)在海关批准的延长期满仍未办结海关手续的溢卸货物、误卸货物。
(3)超过规定期限3个月未向海关办理复运出境或者其他海关手续的保税货物。
(4)超过规定期限3个月未向海关办理复运出境或者其他海关手续的暂准进境货物。
(5)超过规定期限3个月未运输出境的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
公路运输超限货物的管理规定之
承运规定
大型物件承运人在受理托运时,必须做到:
(1)根据托运人填写的运单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吉林专线出口,予以查对核实。
(2)承运大型物件的级别必须与批准经营的类别相符,不准受理经营类别范围以外的大型物件。
(3)承运人应根据大型物件的外形尺寸和车、货质量,在起运前会同托运人勘察作业现场和运行路线,了解沿途道路线形和桥涵通过能力,并制订运输组织方案。涉及到其他部门的应事先向有关部门申报并征得同意,方可起运。
(4)大型物件运输的装卸作业,由承运人负责的,专线出口价格,应根据托运人的要求、货物的特点和装卸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由托运人负责的,承运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将车开到装卸地点,并监装、监卸,在货物的装卸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车货损失或第三者损失的,专线出口费用,由承担装卸的一方负责赔偿。
(5)运输大型物件,应按有关部门核定的路线行车。白天行车时,悬挂标志旗;夜间行车和停车休息时装设标志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