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出口限制”一般采取以下两种形式:
1、单方面自动出口限制
单方面自动出口限制,从中国出口到中国物流,即由出口国单方面自行规定出口配额,限制商品出口。此种配额有的由出口国*规定并予以公布,出口商必须向有关机构申请配额,领取出口许可证后才能出口,有的由出口国的出口厂商或同业公会根据*的政策意向来规定。
2、协定自动出口限制
协定自动出口限制,从中国出口到中东货运价格,即由进口国与出口国通过谈判签订自限协定或有秩序销售协定,在协定的有效期限内规定某些产品的出口配额,重庆从中国出口到中东,出口国据此配额实行出口许可证制,自动限制有关商品出口,进口国则根据海关统计来进行监督检查。作为非关税措施之一的自动出口限制严重阻碍了国际贸易发展。1986年9月开始用乌拉圭回合的谈判把自动出口限制列为减少和取消非关税壁垒谈判的重要内容之一。谈判结果则导致对总协定9条的修订,以限制自动出口限制的运用。
水路货物运价的分类之三
3.按运输形式划分
(1)直达运价。指适用于两港间直达运输的货物运价,没有转运过程。
(2)联运运价。指适用于水一陆联运的货物运价,包括港口和车站的转运费用。
(3)集装箱运价。指适用于集装箱货物的运输价格。又可分为按所装货物的种类及重量(体积)定价和以箱为单位(不计箱内货物的种类及重量等)定价两种形式。
(4)航次租船运输运价。船舶采用航次租船的形式进行运输时,对单位货物或者货物总量规定运价。航次租船运输运价一般采用合同运价。
(4)对货物包装的检查
对货物包装的检查是指货物的实际包装是否符合有关单证中所填写的包装形式,如“包”、“箱”、“桶”,条件许可时,应详细检查货物包装的外部及内部状态是否良好,包装是否完整,有无损坏现象和水湿、渗漏痕迹,*物是否牢固,因为货物包装是否完好,直接影响到在运输、中转过程中对货物的安全。对包装不良的货物,应由货物托运保管人予以整修,或由仓储保管人在有关单证上做好记录。
对要求仓储保管的货物如系危险货,则应特别严格检查货物包装是否符合《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包装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仓储保管人员则应拒收保管。
(5)对货物标志的检查
对货物件志的检查是指对托运保管的货物是否己按有关要求做好运输标志,从中国出口到中东物流价格,包装储运指示标志,标志的内容应准确、完整,图形和字迹清晰,标志栓挂牢固。
总之,对货物件数、重量、尺码、包装、标志等内容的检查,是接受货物仓储的主要环节,货物数量、质量的准确、完好与否直接涉及仓储管理人员可能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