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规里规定的实施日期为2021年9月1日。 新ErP法规(EU)2019/2020要求 1、产品范围: 1, 光源,依赖电工作的产品,旨在发出和/或调节后发出满足以下光学特性的光: 二:色品坐标在以下范围 1:每mm2投射发光表面积的光通量<500> 2:光通量介于60至82 000流明之间;显色指数(CRI) Ra > 0。 三:*立控制装置 注:涵盖*立式控制装置、嵌入式控制装置、内置的非一体式控制装置。 1) 含有光源,和/或*立控制装置的产品 注:如产品中的光源和*立控制装置不能从产品中取出进行验证测试,将产品整体认定为光源。 2、能效要求: 1) 自2021年9月1日起,光源应满足以下能效要求: 宣称满载功率不能*过大允许功率:Pon ≤ Ponmax,其中,Ponmax计算方法如下: Ponmax = C *(L +Φuse/(F *η))* R 1:校正因子(C)的基本值取决于光源类型,查阅法规表格2 2: L:终端损耗因子(以W表示),查阅法规表格1 3: η:阈值光效值(以lm / W表示) 4: 光效因子(F)是:1.00 针对非定向光源(NDLS)0.85 针对定向光源(DLS) 5: CRI 因子(R)是: CRI ≤25时,为0.65 CRI > 25时,(CRI + 80)/ 160 2)自2021年9月1日起,满载运行的*立控制装置的低能效要求值: 3) 自2021年9月1日起,光源和*立控制装置待机功率都应满足以下要求: 待机功率 Psb ≤ 0.5 W 联网待机功率 Pnet ≤ 0.5 W Psb 和 Pnet 不得累加 控制装置的空载功率 Pno ≤ 0.5 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