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注册公司
北京百*计服务有限公司****从事企业注册咨询、代理记账服务,正规代理记账会计,公司成立至今已成功帮助各类型企业完成注册登记,并且至今仍为部分企业代理记帐报税服务,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受到良好赞誉。
公路通行费F*的*抵扣是按照面额计算好多会计认为:
公司取得的过路*费定额F*,在抵扣*的时候直接按照面额*3%计算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对吗?其实这是一个*误区!正解
应该按照不含税面额来计算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政策
根据lt;*税务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86号)文相关规定:
*一般*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F*(不含财政*,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1)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F*上注明的金额÷(1 3%)×3%
(2)*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F*上注明的金额÷(1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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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记账、注册公司
北京百*计服务有限公司****从事企业注册咨询、代理记账服务,公司成立至今已成功帮助各类型企业完成注册登记,并且至今仍为部分企业代理记帐报税服务,航天桥代理记账会计,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受到良好赞誉。
其他个人提供应税服务,去税务机关*F*是否可以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是否受按次*起征点的限制?如能享受,是每次先缴*款,达到三万后进行退税,还是*时不缴*款,累计金额超过3万后一次性缴纳?
答:其他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代理记账会计价格,免征*;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按次*的*人,代理记账会计报税,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含本数)。按次*的*人不适用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免征*的小微企业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