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制组从市场上采集了lo种普通干混砂浆样品,由编制单位同步进行保水性的对比试验,同时也进行了部分水泥石灰混合砂浆以及掺稠化粉砂浆的试验,部分试验结果见表2。此次试验共取得56个试验数据,其中保水性≥88%的数据占91%,小值为86.4%(此时砂浆稠度为110 mlTl),因此,本标准规定:湿拌砂浆和普通干混砂浆的保水性均要求≥88%。
从试验结果还可看到,砂浆的稠度对保水性是有影响的,二者之间成反比关系。为了使各次试验结果具有可比性,规定了各品种砂浆试验时的稠度取值范围,即普通干混砂浆试验时的稠度为:砌筑砂浆70~80 mm,抹灰砂浆90~100 mm,地面砂浆45~55 mm,普通防水砂浆70~80 mm;湿拌砂浆按实际稠度试验。
干混砂浆储存:不同品种的散装干混砂浆应分别储存在散装移动筒仓中,不得混存混用,并应对筒仓进行标识。筒仓数量应满足砂浆品种及施工要求。更换砂浆品种时,筒仓应清空。
筒仓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SB/T10461-2008《干混砂浆散装移动筒仓》的规定,并应在现场安装牢固。
袋装干混砂浆应储存在干燥、通风、防潮、不受雨淋的场所,并应按品种、批号分别堆放,不得混堆混用,且应先存先用。配套组分中有机类材料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和热源的场所,不应露天存放和暴晒,储存环境温度应为5℃~35℃。
散装干混砂浆在储存及使用过程中,当对砂浆质量的均匀性有疑问或争议时,应按*的相关规定定期检验其均匀性。
根据砂浆的生产方式,将预拌砂浆分为湿拌砂浆和干混砂浆两大类。将加水拌合而成的湿拌拌合物称为湿拌砂浆,将干态材料混合而成的固态混合物称为干混砂浆。
湿拌砂浆包括湿拌砌筑砂浆、湿拌抹灰砂浆、湿拌地面砂浆和湿拌防水砂浆四种,因****用途的砂浆黏度较大,无法采用湿拌的形式生产,因而湿拌砂浆中仅包括普通砂浆。干混砂浆又分为普通干混砂浆和****干混砂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