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房屋结构检测鉴定钧测房屋检测公司
*震措施鉴定
(1)构造柱设置部位,一般情况下应符合表7.3.1的要求。外墙四角,大房间内外墙交接处,山墙与内纵墙交接处、隔开间横墙与外纵墙交接处、楼梯间、电梯间四角、楼梯间斜梯段上下端对应墙体处、错层部位的横墙与外纵墙交接处;
(2)外廊式和单面走廊式的多层房屋,应根据房屋增加一层的层数,按表7.3.1的要求设置构造柱,且单面走廊两侧的纵墙均应按外墙处理。
(3)横墙较少的房屋,应根据房屋增加一层的层数,按表7.3.1的要求设置构造柱。当横墙较少的房屋为外廊式或单面走廊式时,应按本条2款要求设置构造柱;但6度不超过四层、7度不超过三层和8度不超过二层时,应按增加二层的层数对待。均设有构造柱
鉴定工作需要确定环境侵蚀、火灾或高温等对砌筑块材强度的影响时,可采取取样的检测方法,块材试样强度的测试方法和评定方法可按相应产品标准确定。在检测报告中应明确说明检测结果的适用范围。
砖和砌块尺寸及外观质量检测可采用取样检测或现场检测的方法,检测操作宜符合下列规定:
(1)砖和砌块尺寸的检测,每个检测批可随机抽检20块块材,现场检测可仅抽检外露面。单个块材尺寸的评定指标可按现行相应产品标准确定。检测批的判定,应按本标准表3.3.14-3或表3.3.14-4的规定进行检测批的合格判定。
(2)砖和砌块外观质量的检查可分为缺棱掉角、裂纹、弯曲等。现场检查,可检查砖或块材的外露面。检查方法和评定指标应按现行相应产品标准确定。检测批的判定,应按本标准表3.3.14-3或表3.3.14-4进行检测批的合格判定。****次的抽样数可为50块砖或砌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