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取得学历前后的任职时间可以累计,达到任职年限的,可以申报高职称评审。职称评审工作一般每年开展一次
技术人才跨区域流动时,其职称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重新评审或者确认。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区内,两省一市的职称予以互认,无需重新确认或换发证书。
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等标志性业绩,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技术人才,或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等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应的职称评审,由相应评委会或常设评审组织采取一事一议、随到随评的办法确认。
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工作的技术人才,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在职称与职业资格密切相关的职业领域,取得技术人才国家职业资格的,可按有关规定直接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可凭职业资格证书和聘任证明,申报高职称。
贯通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在工程技术领域,取得国家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技能人员,可按有关规定申报相应职称评审。在生产具有高超技艺技能和取得突出业绩的技能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应工程技术职称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