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卓博人力资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宁波卓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位于宁波市余姚国贸大厦6楼,市经工商登记注册、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许可成立的合法、正规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机构。
卓博人力资源劳务派遣以人为本为宗旨,以客户服务为中心,以资源开发为导向,以实现共赢为目标;致力于农村劳动力转移、院校人才开发,以的模式推动劳务输出、校企合作,发展成长为长三角地区企事业单位提供一站式人力资源解决方案的人力资本经营服务让人力资本实现大价值,从而推动社会发展。公司汇集业内精英,依托全国范围的服务网站的互联网服务平台和强大的计算机技术支持,为客户提供多层次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拥有丰富的劳务派遣及外包项目管理经验,建立了规范而系统的管理体系。从员工招聘、入职、培训、日常管理及考核、离职、员工关系的构建、劳务关系的处理及应急预案,均有系统化的执行流程及方案。
宁波卓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总 则
一条 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供的人力资源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劳务)协议的派遣员工。
第三条 公司、派遣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派遣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四条 处理违章员工,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积疏导”的原则,尊重事实依据,依法处理。
劳动合同
第五条 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守《劳务派遣合作协议》约定,告知派遣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劳务合同不少于2年。
第六条 与派遣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第七条 与派遣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第八条 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出现时,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
日常管理
第九条 公司进行劳务派遣,应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劳务期限、劳务收入事故处理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第十条 公司应与被派遣员工在发生实际用工情况的同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相关内容。
第十一条 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和省市相关劳动法法律法规规定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用工单位的指挥、管理和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