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国建筑工程主体结构部分施工工作正在实践中不断的进行优化,但实践中依旧存在着诸多不足。主要缺失归纳为:(1)质量监管要点把握不到位。工程主体结构,是建筑项目施工的主体部分,质量监管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对工程的安全性产生影响。但从实际情况来看,80%以上的工程主体结构质量检测过程,均是对建筑整体框架*稳定情况等大框层面的要点整合。该种质量管理方法,虽然能够在其中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并未*且综合的把握住具体实践要点,施工效果较差。(2)工程主体重力分析不到位。虽然现代工程主体结构质量检测期间,基本实现了动态检测与静态检测相互结合的实践过程,但操作中往往会存在主体检测技术控制不到位的问题。如,回弹法、雷达法,应该作为静态重力检测法,实际应用中也会将其作为动态检测的方式进行应用,实际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自然会受到干扰。(3)主体结构质量监管体制缺失。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工作,是工程管理中综合性较强的内容之一,它的有序实施不仅要求实践人员拥有质量检测手段,明晰检测要点,还要有流畅的监管体系作保障。但从我国实践的具体情况来说,国内现有的工程主体结构质量检测实践中,实践人员能力水品参差不齐,质量检测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灰色建设的问题,都会对工程主体结构质量检测的结果造成巨大的*影响。
加强员工培训工作,项目部必须成立培训*小组,培训对象由施工员安全员以及班组长等全员参加,每个星期*一次全员参与学习,在必要时每天进行短时间培训,采用不定期聘请*现场指导和培训等工作,在每一分项开工之前*去比较好的工地进行学习。对项目部*结构成立必须以每一个人的能力进行分配工作(必须根据理论结合现场经验进行考核,根据综合考核成绩进行分配),员工工资方面必须以个人的综合能力进行考核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