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
(一)托儿所,*园,养老院,*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二)*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三)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四)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五)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六)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收入,*场所举办文化,*活动的门*收入.除前款规定外,营业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第十一条 营业税扣缴义务人:
(一)委托****机构发放*,以受托发放*的****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二)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三)*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第十二条 营业税*地点:
(三)*人销售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合同的解除
自签约之日起,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合同期满日,无论双方是否继续签合同,都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
8、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三个月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