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税务登记规定的法律责任(一)*人未按照规定申报办理开业税务登记、注册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以及未按规定申报办理税务登记验证、换证的,应当依照主管*税务机关通知按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税务机关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人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应当粘贴在应*凭证上,并由*人在每枚税.*的骑缝处盖戳注明或者画销。
已贴用的*.*不得重用。
第七条 应*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第八条 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第九条 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
第十条 *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第十一条 印花.*由*税务局监制。*面金额以*为单位。
第十二条 发放或者办理应*凭证的单位,负有监督*人依法*的义务。
第十三条 *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一)在应*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补贴*.*外,可处以应补贴*.*金额二十倍以下的罚款;
、收费标准和方式
经协商,乙方代理记帐收费标准为每月*( )元,服务费按季收取。代理费用应于记帐头一个月交纳 ;国税网上申报服务软盘每年120元/年;*网上申报CA证书200/年;*:25元/年;实收资本:( )元;帐本费:150元/年;交通费:( )元/年;网上申报耗材费:( )元/年。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甲方业务发生明显变化,甲乙双方可随时协调代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