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单位属于火灾高危单位?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或容纳人数在一万人以上的体育场(馆);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公共展览馆、博物馆;
单层建筑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或者总建筑面积超过五万平方米的商场、市场;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公共图书阅览室、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加工车间、*场所;
四星级以上且客房数量在三百间以上,以及建筑总面积大于三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
核定人数超过二千人的室内演出、放映场所,以及核定人数超过五百人的其他室内公共娱乐场所;
床位数量在三百张以上的托儿所、*园、养老院、福利院,以及床位数量在五百张以上的医院或者疗养院病房楼;
床位数量在一千张以上的学生、企业员工集体宿舍楼。
河南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条
火灾高危单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维护*,对自动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
维护*记录和检测报告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第三十条
火灾高危单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每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当地****消防机构备案,由****消防机构向社会公布。
消防安全检查评估结论应当作为火灾高危单位信用评级的重要依据。火灾高危单位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时,保险公司应当将其消防安全检查评估结论作为确定保险费率的重要依据。
施用消防现状安全评估的场所为:
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公共娱乐场所;民航、铁路、汽车的候车室(客运站);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科技馆、档案馆;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品的场所;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高层、地下公共建筑以及地下交通工程;采用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全国*****保护单位;其他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单位。
社会单位消防周期评价业务目标:
消防周期现状评价是针对某一个项目建成后、经营生产过程中总体或局部消防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完整性、防火、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性、生产作业消防措施可行性等消防安全设施与活动现状进行的*综合评价和管理能力的评估,并提出技术改进建议和措施。属于年度或周期性消防评价,用于安全指导,系统管理,消防检查等,为有关部门提供第三方技术支持及意见,出具消防周期评价报告。
社会单位消防周期评价业务范围:
民用建筑:住宅、商业、歌舞娱乐场所、体育馆、剧院、礼堂、食堂、展览建筑、*园、儿童游乐厅、老年人建筑、疗养院、医院、大型宾馆酒店、车库、城市交通等民用建筑。
工业建筑:仓库、厂房、石油化工企业、液体气体储罐区与可燃材料堆场、石油*工程、电厂、钢铁冶金、矿山、纺织等工业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