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0-30149次浏览
拟从某口岸进口水果的审批工作,初审由宁波局负责,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终审。审批在网上进行,整个工作流程的时限为20个工作日。企业办理网上检疫审批应注意:
1、审批应在合同签定前办理;
2、申请企业应该是收货人和签订合同者;
3、初次办理网上审批者先申请电子密钥或通过九城软件公司购买登录软件,用于审批环节;
4、许可证的有效期为6个月;
5、仅能从批复的进境地点进口。
进口水果注意事项
1、水果应来自指定的产地、果园和包装厂。
2、水果包装箱上应标注或有标识注明水果名称、产地、包装厂名称或代码。
3、水果品种应与许可证许可的内容相符,数量不得超过许可的数量,不得夹带未经审批的水果种类。
4、水果应不带土壤、枝、叶以及中国关注的病、虫、杂草等危险性有害生物。
5、水果中的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
6、书上体现特殊声明的,应声明。
7、双边协议有特殊要求的,按双边议定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