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前准备
(一)接收气瓶
1 查清送检*气瓶数量、规格及单位名称。
2 验明产品合格证或履历表,对于既无合格证又无履历表,而且肩部钢印标记中制造厂名称、制造年月(或上次检验年月)、简体设计壁厚和*气瓶皮重有一项不清的,不予检验。待查明后,再予检验(如无法查明,则予以报废)。
3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生产的气瓶不予检验,另行存放并做上标记。
4 未超过检验期提前送检的应查明,既是属于下列情况的哪一种原因:
(1) 瓶体外观有严重损伤;
(2) 充气时瓶壁温度超过40℃;
(3) 对填料和溶剂的质量有如下怀疑时:
① 单位容积的*充装量达不到0.12kg/L,*气瓶检测,即*气瓶充气静置后,压力已达到甚至超过“按基准温度15℃时限定充装压力为1.52MPa的换算值”但单位容积的*充装量达不到0.12kg/L,*气瓶检测方法,这时,*气瓶检测周期,通常应怀疑*气瓶内的填料()含水率大大增加,超过了标准的规定;
② 在搬运过程中,感觉填料晃动,则通常应怀疑填料的整体性受到了*或填料肩部间隙超标,或填料已存在贯穿性裂缝;
(4) 瓶阀出气口有*回火迹象;
(5) 其它。
5 对送检气瓶进行外观检查,有明显损伤的应作上标记。
6 检查瓶阀及其它附件有无损坏。
7 在本站检验过的气瓶,要查对原检验档案。
8 将以上情况详细记录在“*气瓶送检单”上,并让送检单位人 员签字。
1)气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如阳光、暖气、炉火)处。可燃性气体钢瓶必须与氧气钢瓶分开存放。
(2)絶不可使油或其他易繎性有机物沾在气瓶上(特别是气门嘴和减压阀)。也不得用棉、麻等物堵漏,以防燃烧引起事故。
(3)使用气瓶中的气体时,要用减压阀(气压表)。各种气体的气压表不得混用,以防止暴炸。
(4)不可将气瓶内的气体全部用完,一定要保留0.05MPa以上的残留压力(减压阀表压)。
(5)为了避免各种气瓶混淆而用错气体,通常在气瓶外面涂以特定的颜色以便区别,并在瓶上写明瓶内气体的名称。
六、*气瓶外观检验
*气瓶外观检验主要是通过目测或借助于仪器及检测工具,来检查瓶体外表面的“”缺陷和投入使用后所形成的各种缺陷。有些缺陷的存在,将会影响到*气瓶的安全使用,所以要求逐只地对*气瓶外观进行检查。可根据不同的缺陷,借助于相应的仪器、检测工具来进行检验。
(一) 表面缺陷的检测方法。
1 鼓包、底座拼接焊缝开裂,瓶体烧损、变形,瓶阀或易熔合金塞上易熔合金熔化等均可用目测判断。
2 裂纹可用目测或表面无损探伤方法检查。
3 腐蚀可用超声波测厚仪测定或用简单的量具测定。
4 划伤深度的测量方法,百分表下的针尖插入划伤中测量其深度,以深处的测量结果作为划伤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