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贸易
货物贸易概述
保全货物(S*e goods from damage)
保全货物是指合同履行时的一方当事人违约而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害时,为了对损害方顺利进行救济或满足受损害方的权利要求,避免货物处于真空状态,受损害方有权对货物进行控制。
保全货物的法律解释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85条和第86条分别规定了买卖双方行使保全货物的权利,其具体规定如下所述。
(1)卖方对货物的保全。如果买方推迟收取货物,或在支付价款和交付货物应同时履行时,买方没有支付价款,而卖方仍拥有这些货物或仍能控制这些货物的处置权,则卖方必须按情况采取合理措施,从中国出口到印尼,以保全货物。他有权保有这些货物,直至买方把他多付的合理费用偿还给他为止。
(2)买方对货物的保全。如果买方已收到货物,但打算行使合同或公约规定的任何权利,把货物退回,她必须按情况采取合理措施,以保全货物。他有权保有这些货物,直至卖方把他所付的合理费用偿还给他为止。
另外,《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还规定,有权行使保全货物的一方,可以把货物寄放在第三方的仓库,并由违约方担负费用,从中国出口到印尼要多久,但该项费用必须合理;有权行使保全货物的一方,从中国出口到印尼运价多少,在一定情况下,还可以采取适当方法把货物出售。如保全货物时,对方迟迟不收取货物,或不收回货物,或不支付价款,或保全货物的费用不合理,或货物易于迅速变坏,在这些情况下,保全货物的一方就可以把货物出售。但在货物出售之前,必须要把这一打算通知另一方。
货物编号的原则
合理的货物编号,从中国出口到印尼流程复杂吗,必须具备下列几项基本原则:
(1)简单性,应将货*繁为简,便于货物活动的处理;
(2)完整性,使每一种货物的编号能清楚完整地代表货物内容;
(3)单一性,使每一个编号代表一种货物;
(4)一贯性,号码位数要统一且有一贯性;
(5)伸缩性,为未来货物的扩展及产品规格的增加预留号码编列;
(6)组织性,应有组织,以便存档或使用账上资料;
(7)充足性,其所采用的文字、记号或数字,必须有足够的数量及栏位;
(8)易记性,应选择易于记忆的文字、符号或数字,或富于暗示及联想性;
(9)分类展开性,货物复杂,其物类编号大,分类后还要再加以细分;
(10)适应机械性,能适应事务性机器或计算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