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技术要求:
21、经过维修的灭火器,其充装的灭火剂应符合有关灭火剂的标准要求。
22、经维修后的灭火器,来宾灭火器,必须在灭火器的筒身和贮气瓶上分别贴上长久性维修铭牌。
23、铭牌的位置在灭火器生产厂贴花的背面筒身上。
24、铭牌的尺寸推荐为 70mm×50mm。
25、铭牌的颜色推荐为白底黑字。
26、铭牌应有如下内容:维修单位的名称;维修许可证编号;筒体水压试验压力值 MPa;维修的年、月。
27、每次维修的铭牌不允许相互覆盖。
28、贮气瓶长久性的维修铭牌(不允许打钢字)上,应标明贮气瓶的充装系数,灭火器箱,驱动气体充装量,同时还应有维修单位名称和充气的年、月。
到19世纪中叶,法国医生加利埃发明了手提式化学灭火器。将碳酸氢钠和水混合放在筒内,另用一玻璃瓶盛着*装在桶口内。使用时,由撞针击*瓶子中,使化学物质混合,产生二氧化碳,把水压出桶外。
灭火器的报废年限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 年;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 年;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 年;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8 年;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 年;手提式 1211 灭火器——10 年;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 年;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8 年;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0 年;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 年;推车式 1211 灭火器——10 年;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