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烟分区内自然排烟窗(口)的面积、数量、位置应按本标准第4.6.3条规定经计算确定,YTPY消防排烟风机,且防烟分区内任一点与****近的自然排烟窗(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30m。这一句话的理解是否如果厂房划分了防烟分区,任一点与****近的自然排烟窗(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大于30m的话就可以不设置机械排烟了?
以上问题一直疑惑,哪位大神帮理解下。谢谢收藏0
通风系统、空调系统、防排烟系统等。
1.1通风系统
地下车库、库房及各类机房设置机械送排风系统,在地下二、三层车库同时设置诱导风机,对风量进行喷射引导。
公寓部分各卫生间、厨房设置变压式排气道,消防排烟风机,利用排气扇、油烟机等设备进行通风,厨房设置补风。
14.1.2.空调系统
一至三层商场采用全空气调节系统,在每层设置空调机房,构成*的全空气系统,并按新风补风量设置机械排风。
四层俱乐部和公寓采用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利用风机盘管机械温度调节,安装房间面积和使用功能设置新风机组,补充新风。写字楼部分设置风机盘管进行温度调节,利用自然通风补充新风。
14.1.3.防排烟系统
地下室设机械排烟系统,双速消防排烟风机,楼梯间、电梯前室、设正压送风。
规范4.6.3中规定几类建筑除了设置机械排烟外还应该设置固定窗,4.4.15中规定了在顶层区域的固定窗的有效面积为楼面面积的2%,但是在其它层的固定窗有效面积没有说明,高温消防排烟风机,是否按照顶层的规定?还有顶层的固定窗的高度是否也在层高的1/2以上。
2.新规范中规定了机械排烟口的****排烟量,这是以前老建规中是没有的。而且不同情况差异还是蛮大的,比如同样的热释放速率为4MW,层高5m时,储烟仓厚度为1.0m时排烟口****排烟量为11800CMH,储烟仓厚度为1.5m时排烟口****排烟量为35100CMH,差异非常大,在实际项目中以后划分防烟分区的挡烟垂壁高度还不能小了,不然一个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