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知识产权服务标准体系,是《高技术服务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提出的重要任务,必须予以推进落实。标准始终与科技*紧密互动、互为支撑。标准的制定、实施过程,就是科技成果凝练、推广的过程也是促进*成果与产业深度融合的一项重要举措。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推进在企业上市、并购、重组、、投融资等商业活动中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企业产品标准是企业产品进入市场交易的质量检验依据,制定这类企业产品标准,必须遵循ISO/IEC《技术工作导则》也就是GB/T1.1中提出的下列三项基本原则:目的性原则;自由度原则、可证实性原则。一个新标准制定后,由标准批准机关给一个标准编号(包括年代号),同时标明它的分类号,以表明该标准的隶属和制定年代。产品标准中,原则上只应规定能用试验方法等加以验证的要求,即只应规定能得到证实的技术要求。不能验证的技术要求无法检验其结果,也不能判断产品是否合格,写入产品标准没有意义。
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推进商标、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的申请、注册、登记、复审、无效等代理服务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标准化的基本原理通常是指统一原理、简化原理、协调原理和优化原理。统一原理就是为了保证事物发展所必须的秩序和效率,对事物的形成、功能或其他特性,行业标准化研究服务,确定适合于一定时期和一定条件的一致规范,并是这种一致规范与被取代的对象在功能上达到等效。为了保持企业标准制定过程的科学性,企业标准内容结构与表述的规范性、企业标准形式的国际性,以确保企业标准制定过程质量和编写质量以及标准的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