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烟防火阀的设置位置
房间机械排烟系统按防烟分区设置。
(1) 高度超过32m的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排烟防火阀:
长度超过20m的内部走道;
面积超过100平方米且经常有人居住或燃烧物较多的房间;
人们经常居住的高层中庭和地下室,或有许多燃烧物。
(2) 通风空调系统应采取防火、防烟措施。
(3) 在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一类高层建筑和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设置机械排烟防火阀:
无直接自然通风且长度超过20m的内部走道或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60m的内部走道;
地面无窗房间或有固定窗户的房间,面积超过100平方米,消防风管防火阀,经常被占用或燃烧物较多;
无自然排烟条件或净空高度超过12m的中庭;
除有窗户和自然排烟井的房间外,每个房间的总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一个房间超过50平方米,经常有人下榻或地下室燃烧物较多。
排烟防火阀或排烟口的设置需要符合哪些要求?
1、 排烟口应设在防烟分区所构成的储烟仓内;
2、 走道内排烟口应设置在其净空高度的1/2以上,当设置在侧墙时,其边沿与吊顶的间隔不应大于0.5m;
3 、火灾时由火灾自动报警体系联动敞开排烟区域的排烟防火阀或排烟口,应在现场设置手动敞开设备;
4 、排烟口的设置宜使烟流方向与人员疏散方向相反,排烟口与邻近安全出口相邻边沿之间的水平间隔不应小于1.5m;
5 、每个排烟口的排烟量不应大于更大容许排烟量,更大容许排烟量应按照本规范第5.2.12条的规矩计算判定。
6 、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10m/s。
当排烟防火阀或排烟口设在吊顶内,经过吊顶上部空间进行排烟时,应契合下列要求:
1 、封闭式吊顶的吊平顶上设置的烟气流进口的颈部烟气速度不宜大于1.5m/s,防火阀,且吊顶应采用不焚烧材料;
2 、非封闭吊顶的吊顶开孔率不应小于吊顶净面积的25%,防排烟防火阀厂家,且应均匀安置。
排烟体系与通风、空气调节体系宜分隔设置。当合用时,应契合排烟体系的要求。
高层建筑设置的排烟防火阀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排烟口应设置在天花板上或靠近天花板的墙上,并沿走道方向设置在附近紧急出口的相邻边缘之间
水平间距不得小于1.50M。
吊顶上的排烟口与燃烧物或燃烧物的距离不小于1.00m。
排烟口应为常闭式,防火阀排烟阀生产厂家,并设置手动和主动开启设备。
(2) 防烟区内的排烟口与远点的水平间距不应超过30m。
排烟支管应设置排烟防火阀,当烟气温度超过280℃时自动关闭。
(3) 排烟风机可采用离心风机或排烟轴流风机,当烟气温度超过
超过280℃时可主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排烟风机应保证在280℃下连续运行30分钟。
(4) 在机械排烟系统中,当任一排烟口或排烟阀打开时,排烟风机应能自动启动。
(5) 排烟管应选用不燃材料。
安装在吊顶内的排烟管,保温层应采用非焚烧材料,与燃烧物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50mm。
(6) 机械排烟系统应与通风空调系统分开设置。
如适用,应采取可靠的消防措施,并满足排烟系统的要求。
(7) 机械排烟的地下室设置送风系统。
(8) 防烟区内的排烟口与远点的水平间距不应超过30m。排烟支管上应设置烟温
温度超过280℃时具有自密封功能的排烟防火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