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代理记账业务的,为了充分肯定代理记账业务,1993年修改《会计法》时增加了“代理记账”规定,允许那些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或者配备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代理记账企业,委托有关的会计服务机构进行代理记账,从而确立了我国代理记账业务的法律地位。
根据新的《注册会计师法》规定:第十五条:“注册会计师可以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从而为代理记账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合法的中介机构。
代理记账是指将本企业的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的工作全部委托给记账公司完成,代理记账,本企业只设立出纳人员并负责日常*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工作的管理活动。代理记账的业务内容主要包括:审核原始凭证;代制记账凭证;编制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申报;编制季度财务分析报告;财税政策推广;财税问题的解答等内容。
代理记账有利于提高企业财务信息的性和科学性,有利于降低企业的工作成本,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了便利。
在代理记账法律关系中,受托人的法律地位问题,应该说一直没有得到的解决,代理记账价格,实践中争议很大。代理记账机构潜力未充分发挥。代理记账机构的数量在不断增加,代理记账公司,但整体规模普遍较小,代理业务范围不宽。*能提供受托单位会计核算、税收筹划、*申报、内部审计、工商税务注册年检、财税咨询等会计服务的机构很少。
代理记账机构内部管理混乱。实际执行中很多代理记账业务操作不规范、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现象十分普遍,部分代理记账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即使制定也是形同虚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