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酸碱度土壤ph计、指针式土壤酸度计、数字式土壤酸度计中国关于土壤环境监测的标准有《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 -2004),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确认在土壤中积累较多、对环境危害较大、影响范围广、毒性较强的污染物,或者污染事故对土壤环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物质,具体项目由各地自行确定。面积较小的土壤污染调查和突发性土壤污染事故调查可直接采样。
样品一般按三个阶段进行:前期采样:根据背景资料与现场考察结果,一定数量的样品分析测定,用于初步验证污染物空间分异性和判断土壤污染程度,为制定监测方案(选择布点方式和确定监测项目及样品数量)提供依据,土壤检测费用,前期采样可与现场调查同时进行。组织污染土壤*与综合治理试点等方面进行了积*探索和有益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效。一般要求每个监测单元少设 3 个点。区域土壤环境调查按调查的精度不同可从2.5km、5km、10km、20km、40km 中选择网距网格布点,区域内的网格结点数即为土壤采样点数量。
分析取用后的剩余样品一般保留半年, 预留样品一般保留2 年。特殊、珍稀、仲裁、有争议样品一般要保存。 样品流转在采样现场样品必须逐件与样品登记表、样品标签和采样记录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分类装箱。土壤监测项目与监测频次见右图。常规项目可按当地实际适当降低监测频次,但不可低于5 年一次,选测项目可按当地实际适当提高监测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