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从1982年开始,上海市的部分地区开始针对临时堆放点进行整治和管理。如黄浦区提出在浦西实行“晚出夜清”,让产生少量建筑垃圾的单位和居民在晚6点后进行集中倾倒并由环卫部门在次日9点前清除完毕,个人建筑垃圾清运费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对市容市貌的影响。但由于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对于上海其他区域的建筑垃圾投放影响,收效甚微。
4、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5、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
6、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单独收集,并堆放到白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地点。
7、严格实行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许可制度。因建设等特殊需要,确需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
8、严格实行建筑垃圾运输核准制度。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白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申请,个人建筑垃圾清运服务公司,获得核准后,方可运输。
9、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时,不得丢弃、遗撒。
2015年4月,《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正式发布。《意见》要求,个人建筑垃圾清运工程,促进资源节约循环使用,安宁市个人建筑垃圾清运,推动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加快建立循环型工业、农业、服务业体系,提高全社会资源产出率。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将“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水平”列为2014年工作要点,要研究制定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相关政策文件,指导各地开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启动试点,推动相关技术、产品、设备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