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三个突出。第yi是突出协调机制。在现有的法律法规基础之上明确国家建立长江流域的协调机制,负责统一指导、统筹协调。第二是突出在相关部门、相关工作之间的共同构成,坚持网络体系和信息的共享机制,相互之间共享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管理执1法的信息。第三个突出是在现有法律法规对部门和地方明确职责基础之上,进一步明确各地方、各部门主要职责落实、分工负责。
生态流量管控是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的一个重要措施,长江保护law对这个问题做了哪些规定?
《长江保护law》专门做出了规定,在我国法律中首1次建立了生态流量保障制度。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建立生态流量标准、提出生态流量管控指标;二是将生态水量纳入年度水量调度计划;三是将生态用水调度纳入工程日常运行调度规程,同时,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为生态流量管理提供了法律支撑。
禁渔区,是指由国家法令或者地方政府规定,对某些重要鱼、虾、蟹、贝、藻等,以及其他重要水生生物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划定一定的区域,禁止所有渔业生产作业的区域,或者禁止某种渔业生产作业的区域。
禁渔期,是指对某些重要水生生物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规定禁止渔业生产作业或者限制作业的一定期限。
禁用的工具,是指禁止使用的超过国家对不同捕捞对象所分别规定的*小网目尺寸的渔具。禁用的方法,禁捕识别,是指禁止采用的损害水产资源正常繁殖、生长的方法,如炸鱼、毒鱼、电鱼等。在实践中,犯1罪分子往往使用禁用的工具和方法,在禁渔区、禁渔期非1法捕捞水产品,严重地*我国的水产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