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高水平发展”要求,实现规模化监测向高质量监测的新跨越。围绕污染成因和变化趋势,开展点位优化、组分分析等,及时掌握污染传输影响及规律。以“自动为主、手工为辅”为原则,加快建设适用于国家考核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体系。深化部门合作,加快构建生态监测体系,拓展社会、经济、资源等因素综合分析。
坚持以搭建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平台为抓手,加快提升监测体系和监测能力现代化水平
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关于做好岁末年初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水域监管,要求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强化底线思维,加强环境安全风险防控和应急准备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通知》指出,岁末年初历来是各类事故易发期,各种风险隐患相对集中。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意识,始终保持高度警觉,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严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抓实抓细抓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通知》强调,要毫不放松做好疫情防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两个100%”,组织开展涉疫废物处理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检查、排查,确保设施正常。严密监测监控出现疫情地区的涉疫单位废物、污水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情况。
《通知》明确,要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突出管控,强化源、核材料存储使用等安全管理。深入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加强应急值守,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加强涉核监测,积*回应公众关切。
《通知》要求,要严格信息核报,科学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通过信息共享、拓宽渠道等措施,尽早掌握事件信息。严格执行节假日24小时专人值班和干部在岗带班制度。涉及重特大及敏感突发事件,生态环境部门负责要时间赶赴现场,指导开展关键信息核报、环境应急监测等处置工作,降低事件环境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