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切实压实水污染治理联防联治责任
水污染防治工作是以流域为主的一体化工程,涉及左右岸、上下游和多个地方地域,只有各地严格按一个号令、一个步调,方能取得实效。上游管控不力、治理不到位,水质监测分析,势必影响下游甚至整个流域的治理成果。为此,需更科学更*厘清地域责任,更严格更精细实施考核,确保履职尽责。要建立跨区域*及相关职能部门联席会议机制,推行交界区域联合治污、联合和异地交叉等制度,水质监测仪器,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形成共治合力。
为了推动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我国在多方面对长江流域进行了保护。2019年10月,水质监测系统,生态环境部召开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办法(试行)》。
会议强调,要以实现水环境自动监测预警为目标,加快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水质监测,不断完善自动监测管理和技术体系,切实提高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水质监测范围非常广泛,包括经常性的地表及地下水监测、监视性的生产和生活过程监测以及应急性的事故监测。水质监测可以为环境管理提供数据和资料,可以为评价江河和海洋水质状况提供依据。
1.地表水及地下水——经常性监测。2.生产和生活过程——监视性监测。3.事故监测——应急监测。4.为环境管理——提供数据和资料。5.为环境科学研究——提供数据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