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拥有长江岸线1061公里,是长江干线流经*长的省份,省内设水生生物保护区83个,执1法监管责任1重大。
今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已实现全1面禁捕。今年以来,长江流域非1法捕捞案件呈现哪些新特点?Law Enforcement监管部门面临哪些新挑战?
不久前,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三级Public Security Bureau和洪湖保护区联合开展针对非1法捕捞水产品的专项清查行动。行动如何展开?
多部门协作,不断完善打击非1法捕捞机制;
运用科技手段,让非1法捕捞无处遁形;
Law Enforcement力度不断加大,专项整治“零容忍”;
另一方面,随着禁捕退捕工作开展,智慧渔政,长江上的正规渔船和涉渔“三无”船舶陆续被收缴。其中,各种类型的“三无”船舶因涉及多部门监管,存在种类杂、分布广、隐蔽性强、作业方式多样等问题,识别定性难度较大。
非1法捕捞的作案手段在不断升级,各级Law Enforcement部门也在不断加大Law Enforcement力度,开展多轮次、多方位联合Law Enforcement行动。
落实长江禁捕退捕工作精神,全1面完成渔民和渔船的摸底调查、建档立卡、评估工作,全1面完成证、船、网回收拆解等工作,提出“四无”“四清”目标,“四无”指的是“无捕捞渔船、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四清”指的是“清船、清网、清江、清湖,及时发放补偿资金和生活补助,确保渔民退得出、稳得住。
开展禁捕退捕工作,抓好“四无”“四清”是治本之举。从严查处非1法制售捕捞渔具和交易非1法渔获物的行为,才能从源头和终端斩断地下产业链,有力维护禁捕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