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以及在编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2016年**考试开始明确,在职的*和在编的参公事业单位人员是不可以报考**考试的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就是军内在编的具有军籍的人员。按照规定也是不能报考**考试的,如果想报考,必须要在转业或者退役之后。寻找冷门职:无论是国考还是省考每年都有很多无人报考或者报考人数达不到比例而取消招录的职位,所谓热门职位无疑就是招录人数多、限制条件宽松、待遇丰厚、工作环境好等等。
省考成熟期
1982年,原劳动人事部制定下发《吸收录用干部问题的若干规定》,强调、企事业单位吸收录用干部,实行公开招收,进行德、智、体考核,坚持竞争考试、择优录用。从此,考试进入干部录用程序中。1987年,党的十三大决定建立**制度,要求在选拔任用方面尽量增加透明程度、开放程度和群众参与程度,要求引入竞争机制,在更大范围内创造一种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局面。1988年,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今后各级*录用*,要通过公开考试,择优选拔。1989年,原人事部在、审计署等6部门进行*考试录用试点。1993年,《**暂行条例》颁布。原人事部于次年下发《**录用暂行规定》,要求录用**,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录制度正式建立。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颁布,明确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职务*,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2007年,中组部、原人事部下发了《关于印发〈*录用规定(试行)〉的通知》;同日,原人事部下发《*录用规定(试行)》。《规定》对*考录的原则、报考条件、招考程序和方法以及纪律与监督等做出规定,进一步完善了考录制度。 [3] 2018年10月21日,**局发布《*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告》,共有*机关75个单位和20个直属机构参加,计划招录1.45万余人。
省考面试:改革2014年的*面试中,湖南实行省市县乡四级联考集中面试。在面试进行前的半小时,考官、考生分别“抽签”决定考场,考官100%异地交流。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准透露自己的名字,仅交号。考生考完后当场宣布成绩,用公开透明的方式杜绝一切“猫腻” 。
体检和考察:面试和*科目考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