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监测政策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对其排放的工业废气和本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名录中所列**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排污许可证如何办理,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对所排放的水污染物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8号)第三十四条规定,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安装或者使用符合国家有关环境监测、计量认证规定的监测设备,排污申报在哪里办理,按照规定维护监测设施,开展自行监测,排污许可证如何办理,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做好台账记录
排污单位应根据排污许可证中台账记录要求的记录信息进行记录。记录形式为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将台账记录保存10年以上,以填埋的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台账记录应当保存)。具体情况可在排污许可证“环境管理要求-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中查看。安徽智源欢迎您的咨询!
2020下半年,黄山排污许可证,环境部印发了《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进一步加大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力度,推动监管制度化、常态化。《生态环境部2021年度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方案》也已发布,明确了生态环境部的年度*监管工作。《行动计划》强调,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围绕“质量”和“落实”两个方面开展监管。针对建设项目环评,开展环评文件复核、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情况抽查,开展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环评合法合规情况抽查;针对规划环评,开展*领域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落实情况抽查;针对排污许可,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登记情况和执行情况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