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验收该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
验收监测一般工作程序、结果及结果报告形式
其他的一些细节照做就行了,写的很详细。其中“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或者委托技术机构启动验收工作”,亳州环保验收,所以是可以接这个业务的。此外,暂行管理办法也说了,“建设单位不具备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能力的,可以委托有能力的技术机构编制。建设单位对受委托的技术机构编制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结论负责。建设单位与受委托的技术机构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以及受委托的技术机构应当承担的责任,可以通过合同形式约定。”
在项目专项验收报告报送审批过程,工程环保验收,协助配合建设单位跟踪审批进程、报告修改、技术方面沟通及取得相关验收意见等工作。工作流程包括:
(1)业务部现场初步踏勘,是否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判定与报价,
(2)合同签订,
(3)技术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
(4)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报告编制及公示,
(5)验收监测方案编制,
(6)协助完成验收委托监测,
(7)验收报告编制、现场验收工作会议、报告公示,环保验收报告,
(8)专项验收报告编制及报送,全国平台公示内容填报及公示,
(9)验收资料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