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规划环评质量的监管。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现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质量存在基础资料严重失实、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能为规划优化调整提供技术支撑,甚至出现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可依法依规对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及其委托的规划环评技术机构予以处理。产业园区管理机构未开展规划环评、未落实相关要求,或在组织开展环评时存在弄虚作假等失职行为的,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通过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整改,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规范规划环评审查*库管理,对审查中存在弄虚作假或失职行为的,环境评估技术,依法取消其资格并予以公告,审查小组的部门代表有上述行为的,应通报其所在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生态环境部将建立健全规划环评跟踪监管长效机制,定期调度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及跟踪评价开展、落实情况,采取“定期检查 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质量监管。*检查编制质量及规划环评落实情况,对编制质量差、规划环评落实不力的相关责任主体公开*并依法依规处理。
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主要包括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分析、不良环境影响的分析和预测以及与相关规划的环境协调性分析。
(二)*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主要包括*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政策、管理或者技术等措施。
环境影响报告书除包括上述内容外,还应当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主要包括规划草案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以及规划草案的调整建议。
(1)现有车间的噪声现状调查,*为处于85dB(A)以上的噪声源分布及声级分析。
(2)厂区内噪声水平调查一般采用网格法,每间隔10~50m划正方形网格,在交叉点(或中心点)布点测量,测量结果标在图上供数据处理用。
(3)厂界噪声水平调查;测量点一般布设在厂界外1m处,间隔一般为50~100m,大型项目也可以取100~300m,具体测量方法参照相应的标准规定。
(4)生活居住区噪声水平调查;可以将生活区划分成网格测量,进行总体水平分析或针对敏感目标,测量方法参照《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T14623-93)布置测量点,调查敏感点处噪声水平。
(5)调查数据按有关标准进行数据统计和计算,所得结果供现状评价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