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防火措施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燃材料堆场、仓库、易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加强值班巡逻。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桶和乙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间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市建委《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禁火区域划分及审批规定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动火: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燃物质的场所。*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消防工程维保,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在实际施工中,常常出现水泵接合器与室外消火栓相距五、六十米,甚至百余米的现象,一旦发生火灾,消防队员赶到火场,根本就无法使用水泵接合器。水泵结合器在设计施工过程中除应考虑消防水源外,同时还应考虑使用水泵结合器时的安全。有时施工单位或业主为求美观,将水泵结合器设在玻璃幕墙下的实体墙上,或紧靠在玻璃幕墙的墙边。在火灾状态下,玻璃幕墙的玻璃容易脱落,富阳消防工程,威胁使用水泵结合器的消防队员的人身安全。防治措施及相关规定: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4.5条、《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6.1条的规定,水泵结合器应设在距消防水源15一40米范围内,且便于消防车使用。同时从使用安全角度考虑,水泵结合器尚应避开玻璃幕墙并与设在与建筑外墙水平距离不小于5米的地面上。 次数用完API KEY 超过次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