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实施节能改造,应当进行能源审计和投资收益分析,明确节能指标,并在节能改造后采用计量方式对节能指标进行考核和综合评价。
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的制定、落实情况;
(二)能源消费计量、监测和统计情况;
(三)能源消耗定额执行情况;
(四)节能管理规章制度建立情况;
(五)能源管理岗位设置以及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
(六)用能系统、设备节能运行情况;
(七)开展能源审计情况;
(八)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
对于节能规章制度不健全、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用能源情况严重的公共机构,应当进行*监督检查。
能源审计是指能源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的节能法规和标准,对企业和其他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的物理过程和财务过程进行的检验、核查和分析评价。能源审计是一套集企业能源系统审核分析、用能机制考察和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核算评价为一体的科学方法,它科学规范地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进行定量分析,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效率、消耗水平、能源经济与环境效果进行审计、监测、诊断和评价,从而寻求节能潜力与机会。
能源审计的作用和意义
能源审计是用能单位开展节能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对节能工作的有效性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用能单位开展节能工作,首先应进行一次而详细的能源审计,摸清在能源管理和使用方面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并深入分析造成这些问题和不足之处的*原因。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的《能源管理体系》,从而实现节能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化、程序化和标准化,以保证节能工作的有效性和整体性。
1.分析评价在能源管理和使用方面的状况和水平。
2.分析排查在能源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
3.分析研究存在的节能潜力。
4.提供改进能源管理和使用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能源审计是节能工作的一种重要的科学手段,是对用能单位进行的“健康体检”!
地方各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推动*用能单位按照节能法、《*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节能管理,落实各项节能措施。主要包括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建立健全1能源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管理岗位和能源管理负责人等制度,建立健全1能源管理体系,加强能源计量统计,开展能源审计,开展能效达标对标活动,推动能耗在线监测,实施节能技术改造等。
地方各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节能监察等机构对*用能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未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未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报告质量不符合要求,单位产品能耗超过国家和地方限额标准,能源审计机构,未按要求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违规使用明令淘汰用能设备等的*用能单位,按照节能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并纳入企业的社会信用记录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