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请“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 近三年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2. 有骗税、恶意逃废*、恶意拖欠货款或服务费、恶意欠薪、恶意积累资金、合同欺诈、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等严重失信行为的;3. 在申请或认定过程中提供不对的信息的;4. 有其他不良的违规行为的。
作为经济领域中的重要参与者,小微企业当前的发展面临诸多困境,如经营风险增加,生存压力较大,竞争手段单一等……究其原因,专精特新企业,这既离不开成本攀升的因素,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又与*能力不足息息相关。若任由此态势肆意横行,势必会导致小微企业的发展停滞不前,甚至会使*整体经济受到严重打击。因此,铺就小微企业发展专精特新之路,从而促进经济的稳步发展。
合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注意事项有初审合格者,由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按照《申报名额分配表》(见附件)要求,提出推荐意见,行文报送市中小企业局。市经信委(市中小企业局)对县(市)区、开发区申报的企业经系统评分后**评审,合肥专精特新,根据择优原则,提出认定意见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市经信委发文认定其为“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