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设计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1和城2乡建设1部令第35号)
条为提高城市建设水平,塑造城市风貌特色,推进城市设计工作,完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县人民1*所在地建制镇开展城市设计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设计是落实城市规划、指导建筑设计、塑造城市特色风貌的有效手段,贯穿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通过城市设计,从整体平面和立体空间上统筹城市建筑布局、协调城市景观风貌,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
第四条开展城市设计,应当符合城市(县人民1*所在地建制镇)总体规划和相关标准;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坚持以人为本,保护自然环境,传承历史文化,塑造城市特色,优化城市形态,节约集约用地,创造宜居公共空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条件和管理需要,因地制宜,宜昌建管站,逐步推进。
第五条国务1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国城市设计工作。
省、自治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设计工作。
城市、县人民1*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设计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城市、县人民1*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充分利用新技术开展城市设计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城市设计管理辅助决策系统,并将城市设计要求纳入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平台。
第七条城市设计分为总体城市设计和*地区城市设计。
第八条总体城市设计应当确定城市风貌特色,保护自然山水格局,优化城市形态格局,明确公共空间体系,并可与城市(县人民1*所在地建制镇)总体规划一并报批。
第九条下列区域应当编制*地区城市设计:
(一)城市核心区和中心地区;
(二)体现城市历史风貌的地区;
(三)新城新区;
(四)重要街道,建管站,包括商业街;
(五)滨水地区,包括沿河、沿海、沿湖地带;
(六)山前地区;
(七)其他能够集中体现和塑造城市文化、风貌特色,具有特殊价值的地区。
去年10月,住建部226号文引发的“大2地2震”余波未尽。近日,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在《2017年工作要点》中,提出要修订施工企业,简化资质考核条件,*考核企业信誉和业绩。
修订,怎么修?修什么?简化资质考核条件,长阳建管站,简化什么?*考核什么?透过对的修改思路,或可以看出一些端倪!
资质考核指标
1、去年取消了建造师等人员指标考核
2016年10月,住建部下发《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
“除各类别1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2、强化业绩考核
针对“建筑工程*先是大幅度提高*、二级资质企业的工程业绩要求。以*资质为例:
修改前: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2万-3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
修改后: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同时提出,“对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的企业,未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企业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这将使得在中,业绩造假3的情况基本被杜绝。
为贯彻落实国务1,院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的精神,规范建设工程*金管理,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1,部对《建设工程*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将建设工程*金预留比例由5%降至3%,下调了两个百分点。
根据新版《建设工程*金管理办法》,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相关事项进行约定,如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及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等。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金。采用工程*担1,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对返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五峰建管站,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