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工程*1标准
承包工程范围
4.1*资质
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4.2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各类城市道路;单跨4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
(2)15万吨/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25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5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
(3)中压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和各类热力管道工程;
(4)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断面25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
(6)各类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7)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4.3三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单跨2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工程;
(2)8万吨/日以下的给水厂;6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10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直径1米以下供水管道;直径1.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3)2公斤/平方厘米以下中压、低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建筑*直径0.2米以下热力管道;
(4)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地下交通工程(不包括轨道交通工程);
(6)5000平方米以下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7)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石油化工工程*1标准
承包工程范围
4.1*资质
可承担各类型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和检维修。
4.2二级资质
可承担大型以外的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各类型石油化工工程的检维修。
4.3三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500万元以下、大中型以外的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以及大型以外的石油化工工程的检维修。
注:
1.石油化工工程是指:
油气田地面、油气储运(管道、储库等)、石油化工、化工、煤化工等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生产辅助附属工程。
2.石油化工工程大、中型项目划分标准:
大型石油化工工程是指:
(1)30万吨/年以上生产能力的油(气)田主体配套建设工程;
(2)50万立方米/日以上的气体处理工程;
(3)300万吨/年以上原1油、成品油,80亿立方米/年以上输气等管道输送工程及配套建设工程;
(4)单罐10万立方米以上、总库容30万立方米以上的原1油储库,单罐2万立方米以上、总库容8万立方米以上的成品油库,单罐5000立方米以上、总库容1.5万立方米以上的天然1气储库,单罐400立方米以上、总库容2000立方米以上的液化气及轻烃储库,远安建筑*,单罐3万立方米以上、总库容12万立方米以上的液化天然1气储库,单罐5亿立方米以上的地下储气库,以及以上储库的配套建设工程;
钢结构工程*承包资质分为*、二级、三级。
*资质1标准
1.1企业资产
(1)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
(2)厂房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
1.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公司建筑*,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高1级职称;结构、机械、焊接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企业建筑*,且*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焊工、油漆工、起重信号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钢结构高度80米以上;
(2)钢结构单跨30米以上;
(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70米以上;
(4)单体钢结构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
(5)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重量5000吨以上。
1.4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切割设备(多头切割机或数控切割机或仿型切割机或等离子切割机或相贯切割机等)3台;
(2)制孔设备(三维数控钻床或平面数控钻床或50mm以上摇臂钻床等)3台;
(3)端面铣切或锁口机不少于2台;
(4)超声波探伤仪、漆膜测厚仪(干湿膜)等质量检测设备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