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推荐和审查受理
申报对象主要面向基层单位。
个人推荐条件)推荐为中国质量奖候选人的个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政治坚定,道德高尚,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二)长期从事质量理论研究或质量工作实践,理论素质好、能力水平高、成果影响大,在所在岗位为****我国质量进步做出突出贡献。(三)申报对象主要面向基层单位和工作*。
质量奖监督管理
(称号使用)获得中国质量奖的*和个人可以在宣传、介绍和说明等活动中使用中国质量奖称号,质量奖个人奖申报,但应标明获奖年度。禁止将中国质量奖称号及标志用于具体产品的广告、宣传、说明和包装。(撤销条件) 获得中国质量奖的*在当年之内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省级以上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不合格,阜阳质量奖,或*和个人发生严重违1法违1纪的,撤销奖励称号,并公开通报。
提出异议的单位、个人应当表明真实1身份。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异议提出渠道) 提出异议的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将异议材料直接提交中国质量奖评选委1员会或者其委1员;委1员收到异议材料的,应当及时转交评审表彰委1员会秘1书处,不得提交*评审组讨论和转发其他委1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