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一是置业者与开发商
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无效
置业者有权退房
二是开发商根本违约
置业者有权解除合同
并追究开发商的责任
1、房屋未经竣工验收合格;
2、交付时不具备《住宅*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3、道路、电梯、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基础生活设施不具备使用条件;
4、建设单位变更商品房的户型、朝向、结构形式、空间尺寸未通知买受人;
5、交付的时间迟延,达到买受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6、竣工测绘的房屋面积差异达到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标准。
房屋买卖中要注意哪些问题?遭遇*后又该怎样有效*?这些小常识开发商可不会提醒你小编告诉你!
“订金”与“定金”是不同的法律概念是开发商欲规避法律责任的惯用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并不具备*性质。
购房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