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系某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某水泥公司的劳务人员。因身体原因,赵某不能适应当前工作,向水泥公司提出调整岗位。水泥公司以其不能适应当前岗位为由,劳务外包项目,与赵某解除劳务合同,随后派遣公司将赵某辞退。
赵某到失业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经办机构告知赵某没有参加失业保险,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赵某到派遣公司询问没有参加失业保险原因,派遣公司答复:水泥公司支付的费用中没有失业保险费,因此公司没有为其参加失业保险。
赵某向人社部门咨询,其社会保险费是由派遣公司缴纳还是由用工单位缴纳?其失业保险待遇到哪里领取?
答:赵某的社会保险费应由派遣公司缴纳,其失业保险待遇应与派遣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或法律途径解决。
劳务派遣业务是近年我国人才市场根据市场需求而开办的新的人才中介服务项目,是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劳务外包企业,通过正规劳务服务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协议》,扬州劳务外包,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
正常的劳务派遣工,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提供劳务,国外劳务外包,劳动者报酬由用工单位以劳务费的形式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并由其向劳动者*的一种特殊用工形式。
所以正常的劳务派遣工,也是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既然是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的权利就会得到劳动法的保护。那么劳务派遣单位就需要按照劳动法为员工购买五险一金,且相关的福利待遇,必须在劳动合同中写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