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就是需要用人的单位根据自身所需的人员的标准和相关的待遇提供给劳务派遣机构,通过劳务派遣机构在各个渠道找到合适的人员之后再交给某公司或企业进行工作的这种用工形式就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的用工模式是比较特别的,订立劳动合同的是劳动派遣单位和被派遣的劳动者,因此相应的薪资酬劳是劳动派遣单位支付的,实则上被派遣者是服务于用工单位的。简单来说就是:劳务派遣单位只负责*管人但是不用人,而用工单位则是不管人不*,只用人。
举个例子简单说明一下:
A公司想要找一位技术人员,劳务派遣单位,并把相关要求告知某劳务派遣机构,该劳务派遣机构为其找到了劳动者小方,这种用工形式就是劳务派遣。注意的是小方是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实则却是为用人单位工作。
很多人无法分清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的区别,相信以下内容会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服务性质不同
对用工单位而言,劳务派遣公司提供的是派遣工;而劳务外包提供的却是针对某个相对*项目的全部劳务服务。
二、用工需求不同
对劳务派遣而言,用工单位需要的是派遣公司为自己提供约定数量的“派遣工”,至于派遣工完成多少工作量,这与派遣公司并不相关。对劳务外包而言,发包单位需要的是外包公司为自己完成约定的“工作量”,至于承包方使用多少劳动力,劳务派遣,这与发包单位没有实质关系。
三、用工范围不同
劳务派遣是为用工单位提供特定岗位而非特定项目的派遣员工,而派遣工通常只占某个相对*项目用工总数的一部分。劳务外包却是为用工单位提供特定项目而非特定岗位的外包员工,建筑劳务派遣,并且外包员工应该占整个项目用工数量的全部。
四、合同性质不同
劳务派遣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合同,劳务外包签订的是劳务外包合同,服务性质不同协议性质也完全不同。劳务派遣协议中用工单位是以派遣公司提供的派遣工数量结算费用,结算方法是“工作人数乘单价”。劳务外包协议中发包单位依据承包方完成的工作量结算费用,结算方法是“工作数量乘单价”。
五、结算标准不同
劳务派遣服务的结算标准是“劳动力”,是“员工数”;劳务外包服务的结算标准是“工作量”,是“项目数”。
六、管理角色不同
劳务派遣单位员工接受的是用工单位的管理,即便某个管理人员本身也是派遣员工,企业劳务派遣,但他代表和行使的仍然是用工单位的管理职能。劳务承包单位员工接受承包单位的管理,发包企业并不参与对承包单位员工的直接管理。
七、服务主体不同
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的法人实体。劳务外包中的承包方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也可以是个人(不建议发包给个人,实际中个人外包往往会被判为劳动关系)。
赵某系某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某水泥公司的劳务人员。因身体原因,赵某不能适应当前工作,向水泥公司提出调整岗位。水泥公司以其不能适应当前岗位为由,与赵某解除劳务合同,随后派遣公司将赵某辞退。
赵某到失业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经办机构告知赵某没有参加失业保险,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赵某到派遣公司询问没有参加失业保险原因,派遣公司答复:水泥公司支付的费用中没有失业保险费,因此公司没有为其参加失业保险。
赵某向人社部门咨询,其社会保险费是由派遣公司缴纳还是由用工单位缴纳?其失业保险待遇到哪里领取?
答:赵某的社会保险费应由派遣公司缴纳,其失业保险待遇应与派遣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或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