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系某劳务派遣*派遣到某水泥*的劳务人员。因身体原因,赵某不能适应当前工作,向水泥*提出调整岗位。水泥*以其不能适应当前岗位为由,劳务派遣机构,与赵某解除劳务合同,随后派遣*将赵某辞退。
赵某到失业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经办机构告知赵某没有参加失业保险,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赵某到派遣*询问没有参加失业保险原因,派遣*答复:水泥*支付的费用中没有失业保险费,因此*没有为其参加失业保险。
赵某向人社部门咨询,其社会保险费是由派遣*缴纳还是由用工单位缴纳?其失业保险待遇到哪里领取?
答:赵某的社会保险费应由派遣*缴纳,其失业保险待遇应与派遣*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或法律途径解决。
很多人不太了解劳务派遣,也好奇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福利怎么发?
1.《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2.《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3.《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可见,劳务派遣,由哪一方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是由劳务派遣*和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的。但不管如何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都必须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能互相推脱,侵害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
劳务派遣就是需要用人的单位根据自身所需的人员的标准和相关的待遇提供给劳务派遣机构,通过劳务派遣机构在各个渠道找到合适的人员之后再交给某*或企业进行工作的这种用工形式就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的用工模式是比较特别的,订立劳动合同的是劳动派遣单位和被派遣的劳动者,因此相应的薪资酬劳是劳动派遣单位支付的,实则上被派遣者是服务于用工单位的。简单来说就是:劳务派遣单位只负责*管人但是不用人,而用工单位则是不管人不*,*劳务派遣,只用人。
举个例子简单说明一下:
A*想要找一位技术人员,并把相关要求告知某劳务派遣机构,劳务派遣服务,该劳务派遣机构为其找到了劳动者小方,这种用工形式就是劳务派遣。注意的是小方是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实则却是为用人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