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务外包中发包方对外包业务的管理应主要体现在:
1.制订外包工作的考核验收标准,并按照标准对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2.根据对外包业务的验收结果,核定应支付给承包方的报酬,以及对违约的违约制裁措施;
3.负责做好外包业务所涉及客户的资料等信息的保密工作;
4.负责与外包方的沟通联系,劳务派遣业务,并就有关事项进行协调;
5.以外包合同为依据,负责对外包业务进行监督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管理工作。
很多人不太了解劳务派遣,也好奇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福利怎么发?
1.《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劳务派遣服务,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2.《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3.《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可见,由哪一方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的。但不管如何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都必须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能互相推脱,侵害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
1、相互关系不同
劳务派遣是三方合作关系,派遣员工与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都存在法律关系。用工单位应该与派遣员工就工作岗位、劳动纪律、奖金计算、安全生产、保守商密等事项签订岗位职责协议。劳务外包只是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双方有关系,发包方与承包方员工之间并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也无须签订任何协议。
2、适用法律不同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用工形式,派遣方、用工方、派遣工三方关系处理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作为一个经营服务项目,劳务派遣,发包方承包方之间关系处理适用合同法。
3、违反法律的后果不同
劳务派遣关系中,如果因为工作给派遣员工造成损害时,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必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务外包服务中,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员工并不直接发生法律关系,除必须确保能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以外,无须对承包方员工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