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所具有的三大特点:
1、用人不用工
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公司,但被派遣员工并不在劳务派遣单位实际工作。
2、用工不用人
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工作,滁州劳务派遣,但双方并无劳动关系。
3、三方主体,多重关系
在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三方之间形成多重法律关系:
其一、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民事合同关系;
其二、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关系;
其三、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特殊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劳务派遣就是需要用人的单位根据自身所需的人员的标准和相关的待遇提供给劳务派遣机构,通过劳务派遣机构在各个渠道找到合适的人员之后再交给某公司或企业进行工作的这种用工形式就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的用工模式是比较特别的,订立劳动合同的是劳动派遣单位和被派遣的劳动者,因此相应的薪资酬劳是劳动派遣单位支付的,实则上被派遣者是服务于用工单位的。简单来说就是:劳务派遣单位只负责*管人但是不用人,而用工单位则是不管人不*,只用人。
举个例子简单说明一下:
A公司想要找一位技术人员,并把相关要求告知某劳务派遣机构,该劳务派遣机构为其找到了劳动者小方,这种用工形式就是劳务派遣。注意的是小方是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实则却是为用人单位工作。
以下是劳务派遣的流程:
1. 业务咨询:初步了解双方意向,公司劳务派遣,确认合法资质,交换公司基本情况并加以说明;
2. 分析考察:依据用人单位提出的要求,对实际工作环境、岗位进行了解,如有必要可进行考察。
3. 提出派遣方案:根据不同用人单位要求及现有状况,制定劳务派遣方案;
4. 洽谈方案:双方研究、协商劳务派遣方案内容,并在合法用工的前提下修改、完善派遣方案;
5. 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分清法律责任,依法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6. 实施,提供服务: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严格执行《劳务派遣合同》之各项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