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需要哪些条件,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条 科技部、财政、税务总局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折叠建立人工费用控制制度
员工的录用、辞退应经过研究开发项目相关负责人批准,高企申报流程有多久,并编制研发人员名册,高企申报,准确核算人员费用。研究开发项目管理部门统计工时,负责工资计算的部门依据研究开发项目管理部门统计的工时和规定的工资标准制作工资表。研发人员的工资表经过研究开发项目有关负责人签署后报财务部门发放工资,财务部门依据各研究开发项目的工时统计计算各项目的工资费用。
第七条 *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其主要职责为:
(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实施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检查;
(三)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资格的备案管理;
(四)建立并管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五)*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