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在环境监测中,由于自然和人为因素的干扰限制,致使监测频率低、监测点位不全等现象时有发生,从而使获得的监测数据不具代表性,某些监测数据结果不能准确地反映环境的实际状况。同时,由于时间和经费的原因,环境评价单位对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的一些监测工作进行压缩或省略,噪声检测,为了赶进度,噪声检测机构,监测单位对于某些监测项目的分析未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操作,如固体废物或土壤的监测分析本应在磨碎后自然状况下进行风干,但为了省时间而采用烘干。此外,在生态环境监测方面,由于方法、技术及数据表述形式等方面的不足,造成该工作目前处于空白状态或无实际运用价值,大多数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只是走形式。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监测数据准确性不高,不能及时、准确地反映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从而影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质量。
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是否有期限限制?具体是多少?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验收期限是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之日起至建设单位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之日止的时间。除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不超过12个月。
天津市普林思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目前已开展的监测项目有:水和废水58项、空气(室内空气、工作场所)和废气51项、噪声和振动8项、土壤和底泥8项共四大类125项。相关监测人员经正规培训、考核,具备上岗资格,掌握部门工作程序和操作规程,噪声检测第三方,有丰富的检测工作经验。环评报告,即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是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的预见性评定。根据对项目所在地的地下水、土壤的监测,噪声检测费用,对项目所用原材料、可能产生的废弃物、项目的环保设施的设计的评价,从而评估项目建成对环境的影响(一般只要做好生产不乱排放,环评都能通过,环评报告不是目的而是过程,增强我们企业的环保意识)“环评”是要求,各项目需完成环评报告并上报至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