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道、防波堤、公共锚地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港口、地区性重要港口深水航道和防波堤,冷链物流技术,推进新港区航道、防波堤建设。
港口集疏运体系:加快主要集装箱港区疏港高速公路建设,推进大型综合性港区建立客货分离的集疏运公路体系,加强港口铁路集疏运通道及场站建设的协调,加快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港口内河集疏运体系建设。
陆岛交通码头:进一步改善陆岛交通运输设施,物流技术,提升滚装运输适应能力,提高陆岛码头服务水平。*建设1000人以上岛屿客运、车渡(滚装)、货运码头,继续完善1000人以下岛屿陆岛交通码头。
加大路政和公路保护工作的力度,现代物流技术,逐步实现路政管理覆盖所有公路,物流信息技术,逐步提高路政管理设施与装备水平,*路政管理手段,推进路政管理信息化。力争“十二五”时期路政案件查处率达到90%以上。
提高路政管理规范和文明服务的能力。逐步推行网上办理行政许可、跨省大件运输联合审批、高速公路救援、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维持和疏导等便民服务措施。
建立多层次的公共交通服务网络
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建立健全多层次、差别化的公共交通服务网络,形成便捷、*、智能、环保的城市公交体系。充分发挥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BRT)在城市交通系统中的骨干作用,30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加快建设以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为骨干、以城市公共汽电车为主体的公共交通服务网络;100-300万人口的城市加快建设以公共汽电车为主体、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适度发展的公共交通服务网络;100万人口以下的城市加快建设以公共汽电车为主体的公共交通服务网络。科学规划和调整公交线网,“十二五”末,30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100-300万人口的城市以及100万人口以下的城市,建成区公交站点300米覆盖率不低于85%、75%和70%;全国公交*道总里程达到10000公里。积*发展地面快速公交系统,提高线网密度和站点覆盖率。发展多种形式的公共交通特色服务,提高公共交通线网覆盖面和通达深度,适应上学、就医、旅游、购物、偏远地区居民以及行动不便人群等的出行需求。鼓励发展城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