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10.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
11.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
四.配电箱安装规范及使用安全事项
1. 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箱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各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2.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3. 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
4. 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三、GCS系列:
1、用途
GCS型低压抽出式开关柜使用于三相交流频率为50Hz,额定工作电压为400V(690V),额定电流为4000A及以下的发,供电系统中的作为动力,西安维修,配电和电动机集中控制,电工水暖*维修,电容补偿之用,广泛应用于发电厂,石油,化工,冶金,纺织,高层建筑等场所,****电工维修 ,也可用在大型发电厂,石化系统等自动化程度高,要求与计算机接口的场所。
22. 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就小于0.1s;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23. 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24. 漏电保护器必须按产品说明书安装、使用。对搁置以久重新使用和连续使用一个月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查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25. 手动开关电器只许用于直按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就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启动装置控制。
26. 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适应。
27. 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