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采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漏电保护器每天使用前应启动漏电试验技钮试跳一次,试跳不正常时严禁继续使用。
11. 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严禁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强腐蚀介质和**物接触。
临时用电*配电箱 二级配电箱 三级配电箱中放置的东西和要求
为贯彻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工地临时用电配电箱、开关箱(ACS),维修,保证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水电工*维修,****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发生,电工维修* ,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二.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
1.施工现场的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配电柜)、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
2.总配电箱(配电柜)以下可设置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开关箱。
二、配电箱安装要求
1、配电箱应安装在安全、干燥、易操作的场所,如设计无特殊要求,配电箱底边距地高度应为1.5m.照明配电板底边距地高度不应小于1.8m。
2、导线剥削处不应损伤线芯或线芯过长,导线压头应牢固可靠,如多股导线与端子排连接时,应加装压线端子(鼻子),然后一起涮锡,再压按在端子排上。如与压线孔连接时,应把多股导线涮锡后穿孔用顶丝压接,注意不得减少导线股数。
4.分配电箱的配出回路数为2~7个回路。
5.开关箱由一个进线单元和一个出线单元组成,装设可见断开点的透明塑壳断路器和漏电保护器及五点接线端子板。
6..总配电箱(配电柜)、分配电箱、开关箱的可见断开点的透明塑壳断路器均应设置在电源进线端。
7.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电度表。电流表和电度表不得共用一套电流互感器。装设电流互感器时,****水电工维修,其二次回路必须与保护零线有一个连接点,且严禁断开电路。
8.总配电箱(配电柜)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