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与高空作业是同义词。区别在于语境:高处作业多见于*防坠器标准和防坠落安全操作规程中。而高空作业则为坠落保护救生技术应用行业*术语。在防高空坠落安全操作规程中,*对1.2.3级高空作业是这样规定的:
高空作业:凡在坠落基准面2M以上(含2M ),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高空作业分级:(*标准GB3608—93 高处作业分级)
*高空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称为*高处作业;
二级高空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5M以上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三级高空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高空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高处作业。
由此可见,高空作业等级与高处作业的高度成正相关,即高空作业等级的等级(梯度)字段为高度。
一切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至于您所在的行业属于哪种高空作业等级,要通过计量相应的高空作业高度来区分并做出*的界定,并以此为依据,制定并部署防高空坠落安全措施。
安全带和安全防坠器防护目的是一样的,防高空坠落,均为高空防护产品,高空作业人员坠落瞬间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
高空作业平台进入工作场所时,身上必须佩有安全带;在高度超过两米的高空作业平台工作时;在没有脚手架或者没有拦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 倾斜工作面作业,或者平面作业但是在离屋顶边缘或屋顶开口1.2米内没有防护栏时,在这些环境下都需要安全带对作业人员进行保护。
与安全防坠器不同之处在于,高空防坠器可应用5米以上甚至更高的作业场合,机械滑扣会对*进行安全承载,然而安全带只能适用于低空安全防护,作业高度在2米之内。
高空作业人员在现场建筑施工过程中,在高空作业时怎样有效实现防高空坠落的目标呢?识别高空作业当中的危险源,充分发挥高空作业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必可实现全防范,零隐患,零责任。
正确辨识人为因素:
1.高空作业应按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帽,系好帽带。悬空作业人员须系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与防坠器使用方法相同,必须高挂低用。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2.高空作业人员不得在高空作业处休息。
3.高空作业人员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得高处投掷工具、材料等物品。
4.长期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要定期体检。身体不适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洞察客观因素:
1.利用梯子、脚手架、吊篮等设备进行高空作业时,设备必须质量合格;涉及*设备的,必须经相关部门登记备案、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2.进行高处装卸、堆垛作业时,应确保物品堆放平稳,卸下的物品应及时清理运送。
3.高空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防高空作业坠落、工业重型防坠器,应一律撤除或加以固定。高空作业使用的工器具等应装袋,因为就现有技术而言,我们还不具备日本外线工人高空作业的坠落保护系统技术,高空施工防坠落专项方案,一旦工器具坠落,只能重新下到地面重新拾回,再次进行高空作业,严重耽误工时,以致于高空作业的效率非常低下。
预见环境中的安全隐患:
禁止在六级以上强风、雷雨、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从事露天高空作业。
总而言之,防高空坠落系统的部署需要统筹兼顾天时、地利、人和、物力、环境等多方面的主客观因素,并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防高空坠落图片、钢丝绳防坠器,善于利用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一切从实际情况出发,将高空作业引导至安全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