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发生交通事故而离开现场,是否构成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此行为会加重肇事者的责任。如果不知发生交通事故而离开现场,是否构成逃逸呢?这就要看肇事者是否应当预见到发生交通事故了。
案例:郭某驾驶的小汽车在国道上行驶的途中与贺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因天降大雨,郭某车速过快,贺某严重占道行驶,致使小汽车后挡泥板拖带摩托车把手,将贺某连人带车迅速摔入沟内,造成贺某当场*、摩托车损坏的交通事故。郭某当时虽已略感异常,但从后车镜中未发现什么,便继续开车前行。5小时后郭某被截获,这时他才意识到发生了交通事故。而此刻因为现场已毁,交通事故法律咨询电话,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部门只好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0条的规定,认定郭某驾车肇事逃逸,由郭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贺某无责任。
碰瓷”后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在谁
一、行人故意“碰瓷”造*通事故责任并不在车主
有不少*陷入误区,认为法律总是偏袒于行人,很多事故即便车主没有过错也得承担责任。其实不然,车主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如果是因为“碰瓷者”造成,则责任在于故意的行人一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二款:“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法律咨询,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可见,如果车主是在完全遵守交通法规、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行人故意来“碰瓷”,则交通事故的责任由“碰瓷者”自行承担,*法律咨询电话,除了索赔不得外,可能还面临追责以及相关赔偿,****终自食恶果。
判交通肇事罪缓刑依据是什么
(一)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告人主观上出于过失,但过失程度不同,罪过轻重有别,*法律咨询热线,应对罪过轻、较轻的人适用缓刑,罪过重、较重的不宜适用缓刑。
对罪过大、罪过较大造成事故的应予以实际处罚,判实刑,不宜判缓刑。
对于主观罪过小、罪过较小的肇事案件,因为他们主观心态是没有预见到会发生事故或已经谨慎注意而注意力度不够,对他们处罚重没有实际意义,结合其他条件,可以考虑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