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的两个****基本的特征就是“独占”与“揭露”,以“揭露”交换“独占”是 专利制度****基本的核心,这分别代表了*与责任的双面。“独占”是指法令颁发技能创造人在一段时刻内享有 排他性的独占*;“揭露”是指技能创造人作为对法令颁发其独占权的回报而将其技能公之于众,使社会公众能够通过正常途径取得有关专利信息。据 国际知识产权安排(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专利代理哪家好, WIPO)的有关统计资料标明,专利代理事务,全国际每年90%—95%的创造创造效果都能够在专利文献中查到,专利代理业务,其间约有70%的创造效果从未在其他非专利文献上宣布过, 科研工作中常常查阅专利文献,不只能够进步科研项目的研讨起点和水平,而且还能够节约60%左右的研讨时刻和40%左右的研讨经费。
职务发明
我国《专利法》第六条规则:“实行本单位的使命或许主要是使用本单位的物质技能条件所完结的发明创造为 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请求专利的*归于该单位;请求被同意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请求专利的*归于发明人或许规划人;请求被同意后,该发明人或许规划人为专利权人。
使用本单位的物质技能条件所完结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许规划人订有合同,对请求专利的*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好的,从其约好。”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实行本单位的使命所完结的职务发明创造,新余专利代理,是指:
(1)在本职作业中做出的发明创造;
(2)实行本单位交给的本职作业之外的使命所做出的发明创造;
(3)退职、退休或许调动作业后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当的本职作业或许单位分配的使命有关的发明创造。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含临时作业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能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许不对外揭露的技能资料等。